祁可辉,男,2016级机电一体化5班学生,该生在5月15日提出退学申请,在退学手续没有完全办完的情况下,于5月20日擅自离开学校。根据《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条第七款“对擅自离校不归的学生,学生所在系(部)应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通知家长。两周不归者且未说明原因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学院已第一时间向学生处汇报,并告知家长。自公示时间起,两周未归且未说明原因,按自动退学处理。
工业工程学院
2018年5月20日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宁夏职业教育园区邮编:750021 电话:0951-2135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