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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2009-03-27 00:00  

教育部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学(2008)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

当前,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宏观经济和就业形势产生不利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压力增大,任务十分艰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靠前指挥,逐级落实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抓紧研判就业形势,提出应对措施,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狠抓工作落实,分片包点,深入高校,对就业工作薄弱环节和薄弱学校加强督促、指导。要大力加强并充分发挥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指导、协调和服务作用。高校要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把毕业生就业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能部门和院系的目标责任,加强人员配备和条件保障。书记、校长要深入职能部门和院系,加强指导;院系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班级,关心和帮助每一个学生的就业。

二、广泛动员,主动出击,千方百计收集岗位信息。要把大力收集岗位信息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带着对学生深厚的感情,以对学生极端负责的态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调动全校力量特别是职能部门、院系以及班主任、辅导员、专业导师积极为学生寻找就业岗位。要深入各行各业广开就业信息渠道,重点针对各类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岗位需求潜力较大的行业、单位收集需求信息。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重点为受经济形势影响较大专业的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引导他们扩大就业视野,调整就业预期。要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广泛联系并吸引用人单位进校招聘,热情周到地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确保招聘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场次和规模不少于往年。鼓励开展区域性、行业性联合招聘活动。

三、以网络为依托,全面提高就业信息服务水平。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切实加强就业信息网络服务,并与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加强联合联动,采取网上网下相结合的办法,开展丰富多彩的招聘活动。要提高网上就业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加快实现区域间、高校间、校企间求职招聘信息共享,要依托网络开展政策咨询、企业推介、职业培训等多种服务。高校要根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充分利用网络提供个性化、深度信息服务,要尽快建立远程面试室,使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能够依托网络实现远程交流和网上初选,努力降低毕业生求职成本。

四、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战略部署,对学生加强教育引导,形成到基层就业光荣、在基层锻炼成长成才的校园风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及本地实施的各类项目招募工作;积极配合各级兵役部门落实好在高校毕业生中征兵工作,努力动员更多的毕业生为国防建设做贡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尽快制定地方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办法,同时要因地制宜,出台更多优惠政策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各高校要在毕业生下基层的数量和服务范围上取得新的突破,特别是教育部直属高校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五、加大创业教育工作力度,实现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人数明显增加。高等学校要整合学校教务、科研、就业、学生工作、学生社团等系统的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普遍开展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充分利用当地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大学科技园区,为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学生构建创业孵化基地,组织创业实践。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提供项目引导、技能培训、专家指导、法律援助等公益性服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并积极争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在政策、经费、项目等方面大力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六、增强就业指导服务的针对性,重点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各高等学校要根据行业需求和专业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增强就业指导工作的针对性;要在切实摸清每一个毕业生具体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学生自身特点,开展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和服务;要特别加大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力度,通过专项培训、重点指导、优先推荐,实施“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经济上、心理上和求职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七、积极调整教学内容,加强实习实践,切实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各高等学校要紧紧抓住毕业生离校前的教学环节,根据就业需要适当调整专业方向,调整教学内容;要大力组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实践,确保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实习实践活动,增强毕业生的岗位适应性。高职院校要普遍实行“订单式”培养,确保学生至少有半年时间的顶岗实习,加强职业技能培训,2009年要基本实现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都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目标。

八、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中的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就业安全和高校稳定。高等学校要积极开展以当前就业形势教育为重点的就业教育活动,在就业教育过程中加强学生心理辅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客观、理性、辨证地认识就业形势,引导学生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积极主动地就业;帮助学生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积极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高度重视就业安全和稳定工作,在招聘会安全、防范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排查并消除就业安全隐患,确保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在做好当前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同时,要着眼长远,坚定不移地推进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高等教育改革,调整专业结构,改革培养方式,加强实践教学,从根本上提高高校学生的职业素养与就业竞争力;要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就业指导服务水平,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促进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教育部

200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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