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05级各专业教学计划,第5.6学期05级学生进行顶岗综合实习。现对有关事项要求如下,希望遵照执行。
一、顶岗实习时间及要求:
(一)顶岗实习时间:2007年7月20日—2008年6日30日。
(二)顶岗实习要求:
1、实习期间,要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完成顶岗实习任务。对违纪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停止实习,甚至延期毕业等处理。
2、为了能及时了解学生实习去向,使得有事情时能及时与学生联系。要求学生到达实习单位的第一周内,必须将实习单位的通讯地址,以及联系方式书面或电话告知辅导员(班主任)。辅导员(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实习去向的详细记录。实习期间,系有关人员将不定期与实习单位联系,了解及检查学生实习情况。
二、有关材料上交时间
须上交材料有:实习鉴定表、顶岗实习总结、实习报告(就业协议或用工证明)等
1、须于2008年5月30日前将①实习鉴定表、②顶岗实习总结(报告)、③实习报告、④就业协议(或灵活就业合同或用工证明)送回或寄给辅导员(班主任),辅导员(班主任)于2008年6月3日前送系里。
2、系组织专业教师于2008年6月10日前根据所收上述4个材料评定学生的毕业实习成绩。
三、考试安排说明
毕业前最后一次补考:个别学生有少数科目还未考试(或补考)合格的,须先交清所欠费用后,书面申请补考,进行毕业前最后一次补考。
四、毕业证(结业证)书发放时间:
(一)毕业:“具有学籍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习、毕业论文)并经考核合格的,准予毕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取得毕业资格:①仍有某课程考核(含补考)不合格者;②实习成绩不合格者;③毕业论文、实习专题报告不合格者;④因违纪受纪律处分,未撤消者。
(二)留级:“毕业学期仍有4门以上(含4门)课程经补考后不及格者,应作留级(或延期半年毕业)处理,不能毕业。”
(三)毕业证(或结业证)发放时间:2008年7月初发放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
联系电话:0951-5049947(系办)、0951-5017137(主管书记、主任)
各班辅导员、班主任电话:0951-5064804、0951-3980566
机电工程系
200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