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工业工程学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科研>>教学>>正文
工业工程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专业课程重修实施方案
2023-04-10 15:51  

根据学校教务处《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补考、重修管理办法》文件内容和《工业工程学院重修管理办法》文件内容,以及专业课程教学实际情况,为确保课程重修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重修课程

各专业的专业课程。

二、重修对象

1、正常参加补考,但成绩未通过的学生;

2、因特殊原因未参加补考的学生;

3、无故不参加补考的学生,重修时间自补考结束后一年方可申请重修;

4、因其它原因申请重修的往届生。

三、重修方式

学生需要使用学习通通过扫描课程二维码进入重修课程,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所有学习内容,并完成任务点、作业。考试课重修考试的前提条件是学生完成所有知识点、测试、作业(即学生完成所有知识点、测试、作业后,才方可参加重修考试),成绩评定以重修考试成绩为准;考察课程的成绩是以学生完成课程所有知识点、测试、作业后,平台自动给出的学习成绩为依据进行评定或者以重修考试成绩为依据进行评定;实训课程要求按照当前学期实训安排跟班实训,完成实训任务后由实训指导教师评定。

四、重修程序

1.在每学期补考结束后,将教务处备案过的学生重修名单汇总。

2.课程重修,需由学生于3月27日-4月2日填写课程重修申请表、在线承诺书、重修汇总表,经任课教师、教学副院长签字方可生效。重修申请表由教学办整理、存档、备查。

3.本次专业课程学习通二维码(见附件),本学期学习开放时间为:2023-4-10 00:00,结束时间为:2023-4-27 00:00。

4.各门重修课程成绩管理由教研室主任指定具体教师负责,包括成绩认定和成绩汇总。

5.课程重修考试合格方可获得学分,重修成绩最终由本次课程负责教师从学习通导出。重修结束后将成绩录入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中,教师登分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5月5日,过期则无法录入成绩。同时,填写重修成绩汇总表,报教学办公室汇总、存档。

五、其他

1.本办法解释权属工业工程学院。

2.根据学校要求和学科发展,本办法可进行修订。

3.公共课重修安排请按照职业素养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要求执行。

附件:

1.专业课程重修二维码

2.马克思主义各门课程重修方案

3.职业素养教学部公共基础课程重修方案

工业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7日

附件【附件1:专业课程重修二维码.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2:马克思主义各门课程重修方案.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3:职业素养教学部公共基础课程重修方案.zip已下载
关闭窗口

通知公告

推荐文章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宁夏职业教育园区
邮编:750021  电话:0951-2135070